學校歷史
回首半個世紀,新法書院可說是見證了香港五十年來的教育變化,當中擔起了重要角色。
一、 49 - 90 (私校時期)
50年代初期,大量內地移民湧入香港其中不乏適齡學童,當時香港學位不足,未能一下子吸納,加上很多成年人為求提升自己的競爭力,
方便求職,都矢志學習英語。新法書院的前身: 新法英文專修學校,遂於1949年於北角電器道成立,專為當時有急切需要學習英語的人士
提供學習機會。
1951年,第一所新法英文專修學校成立,兩年後,已達到考試局要求,成為第一所可派出學生參加中學會考的私立中學,同年更派出學生
參加大學入學試。其後,新法書院致力擴充校 舍,以提升教學質素。1953年,創校人王澤森博士在加路連山道買地擴建校舍,加路連山道
分校遂於1956年落成。而太子道分校、大坑道分校、文褔道分校分別於1964、1966、1971年落成。當 時該校連同英文專修日、夜校的學生
曾接近二萬。對於協助政府解決學位不足的問題,著實居功 不小。
王澤森博士極之重視學生的全面發展,除了提高學水平外,更積極推行課外活動,尤以體育、田徑、游泳,皆執學界牛耳。此外,又積極
鼓勵學生參與社會活動,每年港節千人操,皆為人所樂道。
二、90 - 97 (買位階段)
經過七十、八十年代的經濟高速增長,香港政府有感普教育已是大勢所趨。不過,由於建校需時,政府遂與私立學校訂立買位協議,支持
政府的普及教育政策。九十年代初初期,該校為政府中學派位共提供六千多個初中學位,協助香港政府成功推行九年免費教育。
三、97 - 現在 (直資階段)
隨著社會經濟轉型,以及資訊日漸普及,傳統教育模式變得不合時宜,教育改革已是勢所必行。為了打破傳統學校有欠靈活的運作模式,政
府遂推出直接資助計畫,下放管治權力與學校 管理層,方便推行合乎校本需要的改革。
新法書院憑著過往優良表現,自1997年經教育署批准,成為首所加入直接資助計劃的私立學校。自進入直資計劃後,新法書院即提出加強
雙文三語為下世紀教育目標,並重整架構,集中人力、物力、資源,全力拓展校務;在編排課程以致釐訂收生標準上,都充分發揮了直接資
助學校的靈活性和自由度,更有效地提供優質教育。直接資助令新法書院既可減少因受政府管制而來 的掣肘,更能增加可用資源,為學生
提供高於標準的設施,如籌建中的數碼校園,可媲美任何中學。此外,新法書院多聘老師,籍此增加個別教授和指導的機會,充分照顧學生
的需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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